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河南商报》报道,荥阳市一辆吊车养路费滞纳金总额达到49万多元。面对天价罚单,车主称买车才花了8万多,把车卖了也不够数。交通部门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每日1%计算的,是有法可依的。
理财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银行一年期活期存款的利率是0.72%,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约是银行利率的507倍!
7月21日,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一辆车牌为豫A11993的小吊车在荥阳市某建筑工地出现,该车自1992年购车以来,一直没缴养路费。稽查人员将该车带回郑州。根据征稽收费标准,应缴纳养路费本金59040元、滞纳金389894元、罚款177120元,还应缴附加费本金22960元、滞纳金75813元以及运管费本金7872元、滞纳金25993元、罚款1000元,共计约76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报废车辆上路处以3倍漏税额的罚款。该车的滞纳金达到49万元,一举打破了滞纳金纪录。
“高额的滞纳金带有明显的惩罚性质。”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杨朝聚教授说,由于车辆规费征稽处与车主的关系从法律上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不可能是罚款,因此,高额的滞纳金合法而不尽合情理。
<责任编辑:张焱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