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记者文慧
昨日,在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星光社区,居民陈兴刚郑重地将自己家的低保证交还社区。
今年4月,在社区“3个月不断低保”的承诺下,享受了8年低保的陈兴刚一家开了个小吃店。 3个月后,小吃店生意红火,陈兴刚高高兴兴地到社区退保。
星光社区给陈兴刚的这一承诺,即低保渐退制,它和限期保障制度一道,被称为武汉市低保动态管理的两大制胜“法宝”。
自1996年3月开始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来,武汉市低保人数由每月5000余人增至20余万人。人数只升不降的背后,一方面是该市对国家“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低保养懒”现象也时有发生。
2004年底,该市开始探索低保渐退制和限期保障制。渐退制规定:低保人员再就业后,新获取的劳动收入第1个月不算,第2个月按1/3计算实际收入,第3个月按2/3计算实际收入,从第4个月起据实计算收入,以此办法确定是否享受低保,并核算低保金。限期保障制度即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施限期保障,保障期限一次为6至12个月,在保障期内这类低保对象应积极就业,期满后尚未就业的,要继续享受低保须重新申报和审批。
两种制度针对两种不同的低保户。渐退制主要适用于有就业愿望的低保户,在就业初期,面对各种不稳定因素,逐渐退保可帮助其过渡,解决低保户的后顾之忧。因此,这种制度也被低保户昵称为“扶上马送一程”。限期保障则适用于少数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就业的“低保懒汉”,催促他们尽早自食其力。
随着两种制度的实施,2005年,武汉市低保人数告别了“只升不降”的历史。今年以来,低保人数更呈逐月下降趋势。武汉市民政局的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市享受低保的对象为66万户次,比去年同期减少4.6万户次,少支出资金900万元。
武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马黎西说,只有对低保户实行分类救助与救助渐退的动态管理,才能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解决低保户的实际困难。此外,这一系列退出机制也便于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使低保这一社会保障制度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更能体现低保工作本身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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