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7月27日讯(记者 李冉 通讯员 王兵 孙晓雯)8个月大的婴儿成为狠心“父母”乞讨的道具,这一幕在济南街头并不少见。近日,天桥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北坦派出所的民警在经一路延长线,当场将怀抱幼儿强行乞讨的3男5女查获,依法将他们治安拘留10天。 这也是济南市警方处理的第一起“利用他人乞讨案”。
近期,在天桥区经一路延长线与生产路交界口处,出现了一群“乞讨者”。他们怀抱着幼小的孩子,或在马路边或在十字路口,遇有行人便凑上前去讨要钱财,遇有等待信号灯的汽车,他们便敲打车窗行乞。更有甚者,竟然拦在汽车前阻碍汽车正常通行,直至车主掏钱为止。对此现象,过路的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北坦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会同天桥区治安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将正抱着幼童强行乞讨的3男5女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过审查,这8人都是甘肃省同一个村的农民,因没有正式工作,又不愿从事劳动,他们便相邀一起来济南乞讨。而他们乞讨用的“道具”竟是来路不明的8名幼小的孩子,最小的只有8个月,最大的也不过5岁,这些孩子都被声称是他们自己的孩子。
公安机关审查认为,这8名嫌疑人利用幼小的孩子为道具,采用敲打车窗、拉扯行人、堵住去路等方式强行向过路群众讨要钱财,不仅严重影响到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而且还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8人已经构成利用他人乞讨违法行为,经报上级批准,民警依法给予8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警方在严肃处理这8名嫌疑人的同时,对8名孩子也进行了妥善安置。据了解,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济南市公安机关处理的第一起利用他人乞讨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