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7月26日电(记者顾玲、卜晓明)26日,青海省总工会在全国率先与上海、福建、新疆、河南等省区市签订了《省际间农民工维权工作协议书》,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了“娘家”。
根据协议,输入地工会将把在制造、建筑、加工等行业务工的输出地农民工纳入当地的企业工会组织,把流动性大、零散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到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中,并对输出方农民工会员进行会籍管理。 输入地工会还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行为,教育、指导并帮助输出地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此外,输入地工会还将帮助输出地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等经济权益的维护问题。
农民工输出方则将按照源头建会的原则,动员组织农民工加入当地企业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做好农民工会员转会工作。此外,还要经常赴输入地及时了解农民工的思想动态、突出问题和意见呼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青海省总工会主席马福海说,协议的签订旨在加强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建立双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