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曾荫权(资料图片)
新华网香港7月28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8日表示,策略发展委员会已就行政长官普选的模式达成了共识,即必须按照基本法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然后由市民以普选方式产生行政长官。这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曾荫权28日下午出席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随后,他在会见新闻界时说,策发会已收到7个不同的方案,委员同意,下一步应针对有关的具体细节及个别方案进行研究,特别是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机制等。
曾荫权说,按照基本法规定,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必须达致三方共识。只有务实收窄分歧,尽快达成共识,才有可能真正推进香港选举制度的民主发展进程,并使普选能够早日得以实行。
他表示,特区政府将视乎今后数月的发展,在明年就委员会的讨论作总结报告,为推动香港政制发展提供一个基础,让香港社会有更清晰的方向,继续朝普选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