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私房出租都得纳税
据了解,这次税收专项整治涉及公房、私房。此次房屋租赁税收治理查补对象主要针对金水区内村民或居民的自建(自有)房屋用于出租取得的收入;金水辖区内村民(包括其他自然人)租用集体房产用于出租、转租或承租土地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自建或合伙建造仓库、厂房及其设施用于出租等生产经营所取得的收入。
此外,纳税还涉及金水辖区内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组以出租房屋或者土地等各种形式取得的经营性收入;金水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团体以房屋租赁项目、各类涉税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单位或个人在村庄、社区中开设工厂、作坊、门店、仓库及各类短期非学历技能培训等取得的收入。
金水区地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居民个人利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凡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关联内容相符的,可视为自有自用房产,按房产计税价值计征房产税;对不能提供自用房产证明的,按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
房东认为房租会上涨
在采访中,不少房东认为,如果缴纳房屋租赁税,将来房租很可能水涨船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东肯定会将负担转嫁到租房户身上。”
在金水区大铺村租房的马女士说:“从征税幅度看,即使一间房子每月上涨十元八元,也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找不到房东,租房户承担连带纳税义务
昨日上午,金水区地税局局长宋山告诉记者,凡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房东)不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且出租人在出租之日30日内未将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又找不到出租人的,由承租人承担连带纳税义务,缴纳税款。“也就是说,房客要承担连带纳税义务。”
对此,在金水区大铺村租房的谢先生说:“税务机关找不到房东,那是他们工作上的事儿,让我承担税收,有点想不通。”他认为,自己可以将房东的联系方式向税务机关提供,但“拿钱不可能,大不了换一个租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