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秀被追授荣誉称号
记者 徐焰
本报7月28日讯
36岁的中共党员陈淑秀,不顾个人安危将受洪水威胁的群众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自己却被无情的洪水卷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团省委决定,追授陈淑秀同志“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陈淑秀生前系湖南郴州资兴市坪石乡昆村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2006年7月15日凌晨,昆村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击,凶猛的洪水使昆村所依傍的山体滑坡,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泥石流,陈淑秀为了疏散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团省委表示,陈淑秀同志在生与死的严峻考验面前,无私无畏,舍己救人,不怕牺牲,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英勇无畏的革命英雄气概,她是新时期全省广大青年的杰出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陈淑秀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的高尚情操;学习她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参与抗洪救灾工作和帮助灾区重建家园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三湘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