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湖里区工商局在对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闽客隆康乐店经营的生鲜食品没有执行“索证索票”规定,无法提供任何上市凭证,也没有建立台账,严重违反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工商人员指出,《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大卖场、超市应对生鲜食品进行检验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工商部门当场决定,对闽客隆康乐店依法立案查处。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