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亿万富翁袁宝王景因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卓玛因袁宝王景生前所欠债务被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原告史某已起诉到东城法院,要求卓玛替袁宝王景归还220万元借款。此案目前已被东城法院受理。
原告史某诉称,2002年4月12日,袁宝王景向其借款人民币70万元,2002年5月10日又借港币50万元、美元11万元。后袁宝王景因涉嫌犯罪被羁押。2005年9月30日,史某与袁宝王景之妻卓玛签订协议,双方认可欠款总额为人民币220万元,且卓玛承诺于2005年12月31日前偿还欠款。同时她还承诺,若不能按时还款,将以自己及袁宝王景所有的、坐落于马甸的三套住房直接过户给原告,用以偿还所欠债务。
史某称,至今卓玛既未偿还借款,又没有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对双方的债务关系予以确认,并判令卓玛以其名下的三套房产偿还上述债务。
史某向法院提交了与卓玛签订的《还款协议》、袁宝王景收到借款后所写的收条等证据材料。
随后,记者打电话与卓玛的代理人裴女士联系核实此事,裴女士最初表示,已经知道这个官司,收到对方的起诉书,但因为此案属于卓玛家内部的事情,具体情况不便透露。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时,手机则处于小秘书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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