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称借给袁宝璟款项折合220万元,希望袁妻卓玛以房产抵债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实习生徐晓芳)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卓玛因袁宝璟生前所欠债务被告上法庭,要求220万元欠款夫债妻偿。 记者昨日获悉,东城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史某起诉称,2002年,袁宝璟分别向自己借款人民币70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11万元。后袁宝璟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去年9月30日,史某与袁宝璟之妻卓玛达成协议,卓玛认可欠款总额为人民币220万元,并承诺于去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欠款。
史某说,卓玛同时还承诺,若不能按时还款,将以自己及袁宝璟所有的、坐落于马甸的三套住房过户给他,用以偿还所欠债务。但至今卓玛既未偿还借款,又没有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的债务关系,并判令卓玛以其名下的三套房产偿还上述债务。
昨日下午,卓玛的代理人裴女士在电话中表示,刚收到对方的起诉书,自己并不清楚,只有卓玛本人了解其中原委,她不方便对案件发表意见,但目前她也联系不上卓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