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28日讯(记者黄晓华实习生陈婷)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选派驻村工作人员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从省、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驻琼单位各级干部中,选拔2000多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决定选派一批干部驻村工作,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综合创建载体,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坚持把选派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通过选派驻村工作人员工作,培养锻炼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干部。
省委要求,要在做好贫困村、困难村、问题村派驻工作的基础上,力争每个建制村都派驻1名干部。驻村工作人员主要由省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单位和各市、县(区)选派。驻村工作人员除需政治上比较成熟、事业和责任心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外,还要求有大专以上文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8月中旬,所有选派的驻村工作人员要到村开展工作。
据介绍,驻村工作人员可采用任职、挂职、兼职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等领导职务,或直接担任村级“六员”(农技员、计生员、调解员、文化宣传员、卫生员、畜牧兽医员)方面的某一工作。工作时间为2年左右。
驻村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指导和帮助农村发展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指导和帮助农村以文明生态村为综合创建载体,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指导和帮助农村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指导和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方晓宇在今天的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这次选派驻村工作人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选派驻村工作人员与农村综合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采用切合实际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指导和帮助农村基层开展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