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9日讯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针对出租车面临的燃油涨价和其它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减、免政策,扶持出租车运营。
其中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包括公路客运附加费、治安联防费,对不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出租汽车司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的政策;减半征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即由每车每年24元降为12元;降低出租车税控计价器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
另外还规定,近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市场投放新的出租车运力和进行经营权拍卖,今后确需投放的,必须做好出租车经营权清理整顿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各市、县物价、财政部门对本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省及省以上政府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烟佳菁华李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