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鱼体含剧毒,但味道却异常鲜美,所以才有了“拼死吃河豚”一说。前日,食客向本报反映南京河西一家渔庄,公然违规烹制国家明令禁食的“小巴鱼”(学名河豚)。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接举报磨蹭了一天后,终在江苏省卫生厅的严厉督办之下,赶到现场进行查处。
南京乃至长江流域近海沿线城市的大小饭店中,常常可见大小巴鱼的身影。那么,上有禁令高悬,下面的巴鱼为何视而不见“抗旨”蹿上餐桌呢?面对屡禁难绝的现状,有关人士建言,卫监部门何不来场人民战争,悬红奖励举报人,全面遏制那些违规获利店家的不法行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控制滥食巴鱼的势头,具体如何操作尚需协调。
店家肆卖禁售有毒巴鱼
7月27日,记者接到市民林女士的举报电话,称南京江东北路上的金泽楼渔庄在卖国家明令禁售的大小巴鱼。上午10点,记者赶到林女士所说的金泽楼渔庄一探究竟。走进饭店,记者就见大厅左侧明档鱼池内,分隔养殖了十几个品种的鱼类,左上角的小鱼缸上,清清楚楚地标明缸内鱼儿名叫“大巴鱼”,边上则是“小巴鱼”的领地。这难道就是身含剧毒的河豚鱼吗?这家渔庄生意火爆,食客一拨接一拨的。服务员在得到食客的首肯后,欢快地从水槽里捞起大小巴鱼,送入渔庄后场由厨师烹制。
记者在金泽楼渔庄的菜单上清楚地看到,大巴鱼188元/斤,小巴鱼15元/条。当记者向服务员询问:“巴鱼允许销售吗?”该服务员笑着回答:“规定上是不允许销售的,可是吃到现在也没听说出过什么事情,现在很多人打电话来定餐时指明就要点巴鱼。”在采访中,金泽楼渔庄一位姓杨的负责人说:“我们知道不许卖,可是这条街上的海鲜店都在销售巴鱼,也不只是我们一家,人家能卖我们就能卖。而且这些巴鱼都是从惠明桥菜场买来的,人家可以卖我们就可以烹饪销售。”
有人说,一朝食得河豚肉,终生不念天下鱼。尽管国家有令: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但老百姓还是会“拼死吃河豚”。由于河豚鱼体内聚集了大量脂肪和能量,肉质肥美。但和美味成正比的是,河豚鱼体内存在很多毒素。有专家表示,河豚鱼1年内的幼鱼俗称小巴鱼,1年以上的河豚鱼学名是东方暗纹豚,俗称大香鱼、巴鱼,又称辣头鱼、延巴鱼。大小巴鱼体内均含有强烈的河豚毒素,春、夏季及卵巢孕育阶段毒性最强,加热煮沸不能使其破坏,其毒性比氰化纳还要强。
记者随后沿街走访了附近的四五间江鲜酒店,这些店内的明档鱼缸里,都养有禁售的大小巴鱼。
省卫生厅责令建邺查处
面对商家肆意滥售国家禁卖的有毒巴鱼的现象,记者当即拨通了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的值班电话。然而,记者连续拨打近半个小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之下,记者顶着烈日赶到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该所张所长向记者解释道,他们知道辖区内饭店有出售巴鱼的情况非常普遍,做江鲜的饭店几乎家家都在卖。就查处而言,由于所里正忙于江心洲葡萄节活动,人手不够,所以执法检查目前只能暂缓进行。
记者又拨通了南京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该举报中心卢主任表示,要和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张所长协商后答复记者。10分钟过后,卢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建议先检查鼓楼区饭店出售小巴鱼情况,暂缓对建邺区内饭店进行检查。傍晚时分,记者再次拨打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询问能否派员前往查处违法出售巴鱼。然而,得到的答复就是“没有答复”。
记者想到今年7月14日《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曾向全省人民郑重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郭厅长表示,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行业工作人员将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答复,确保件件有答复。随即记者拨打了省厅承诺书上的举报电话。在接到记者的举报电话后,省卫生厅的工作人员非常重视此事,立即联系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要求该所卫生监督员立即前往问题渔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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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竟“短斤少两”
7月27日晚上六点半,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3位卫生监督员终于来到了金泽楼渔庄。一进大厅,鱼缸内的巴鱼即呈现在眼前。写着“大巴鱼”的鱼缸内,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缸内有六尾大巴鱼。考虑到酒店正在营业,卫生监督员上楼对酒店经营者杨先生做进一步询问。杨先生解释说:“这鱼是观赏鱼,不是用来出售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宋监督员开始做现场检查笔录,请另外一位监督员清点大小巴鱼的数量,“大巴鱼一尾,小巴鱼十二尾”这位监督员查点清楚后,这样说。六尾大巴鱼如何在5分钟之内变成了一尾,其他尾鱼去了哪里?记者不得而知。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检查笔录上认定,南京金泽楼餐饮有限公司店内大厅养鱼缸内,查见大巴鱼一条,小巴鱼十二条。宋姓监督员表示,按照规定这些巴鱼将被送到焚烧炉烧毁。处罚结果需调查之后,在3个月之内作出决定。那么,卫生监督员如何对店家的经营行为取证呢?是否需要现场检查核对该店家销售情况?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表示,调查取证过程比较复杂,必须回所内立案后再继续调查。
大热天处于加班状态的卫生监督员,又检查了典雅阁江鲜馆,在多品种混养的明档鱼缸内,发现一尾小巴鱼,卫生监督员按规定出据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没收那尾小巴鱼。
晚上7点半,卫生监督员还检查了桨声灯影渔港。监督员发现在该渔港的明档鱼缸内,很多大小巴鱼正等待着食客的挑选。卫生监督员做现场检查笔录后,南京市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宋科长表示,在执法过程中,取证比较难,销售巴鱼尾数的认定,饭店销售金额的认定,较难评判。而在当天早些时候,由于建邺卫生监督所没空前往检查违法出售的巴鱼,记者就跟随南京市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执法检查了湖南路狮子桥美食街。南京市鼓楼区卫生监督所薛监督员告诉记者“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出售巴鱼的单位,按规定没收巴鱼及非法所得,并依据规定处以销售总额1至5倍罚款,无法查清违法行为的单位,处以5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鼓楼区卫生监督员不顾暑天酷热,认真执法,四处巡查,记者随机点了一些地段,均未发现巴鱼的踪影。回到所里,二位卫生监督员的制服上已是薄薄一层盐霜。
随鼓楼区卫生监督员检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与鼓楼区一街之隔的建邺区,江鲜酒楼一家接着一家,巴鱼时而可见。有市民表示,两个区的监管力度和态度大相径庭。
卫监“悬赏举报有利查处”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房主任告诉记者,近年来,省市卫检部门对河豚鱼的查处力度逐年增强,今年2月27日,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召集市卫生、工商、农林(水产科学研究所)等部门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就是为了加强河豚鱼市场的监管。
近年来吃河豚鱼之风屡禁不止,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作为监管部门也感觉颇为无奈。房主任表示,目前他们对河豚的查处方法也只是不举报不查,有人举报就按规定查处。他们也知道这种查处只是在走形式,查处完了餐馆私下里还是在卖,也仍然有人来吃。房主任认为,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一方面主要是目前河豚鱼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很多市民都追捧吃河豚鱼;另一方面,买卖河豚鱼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从水产品市场到饭店端上饭桌,价格起码翻上三四倍,这也让一些饭店铤而走险抓了还继续卖。房主任还认为现在有很多地方已经开禁允许养殖控毒河豚鱼,可以人工养殖,却不可以买卖,这的确是自相矛盾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河豚是绝对禁止出售给市民食用的。这是因为河豚鱼含有毒素,万一食后出了危险,后果十分严重,他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查出的河豚一律销毁。虽然现在有一些地方开始家养河豚鱼了,但是还是有一定的毒性的,既然国家没有明文开禁,还是得按照原来的政策来查处。
专家提醒,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般是分辨不出野生河豚和家养河豚的,拼死吃河豚不可取。而且即使是家养河豚,也不是一点毒没有。有关专家告诉记者,野生河豚还是有毒,不能完全排除一些在海边围养的有毒河豚进入市场。不过现在野生河豚都卖到上千块一条,我们在饭店经常能看到的便宜河豚基本都是家养品种,而像春节前上市的这种巴鱼应该基本上都是家养小河豚。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陈主任表示,设立群众举报是一项重要的卫生监查线索,弥补查处中存在的不足。有正义感的市民积极地参与举报,可能付出必要的劳动成本,相对节省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成本,所以所里有这样的设想,给与举报群众一定的物质鼓励或者补贴,但是,财政尚未落实这项费用,该项目正处于研究之中。昨天晚上记者一行再次暗访了南京市一些有名的饭店和江鲜馆,情况仍不容观。新街口的顶上大酒店仍在公然出售大小巴鱼,供顾客食用。
市场公然贩卖巴鱼
记者从南京各大饭店,江鲜馆负责人反馈的信息了解到,销售的“巴鱼”大部分来自于南京市下关区惠民桥水产品批发市场。昨天下午,记者实地进行了调查。
在龙江路市场入口处,记者远远看到一家水产品商行门前,林立排着一人多高的玻璃缸,缸中上百条的小巴鱼在水缸里游弋着,旁边四五个玻璃大水缸里,养着的是一尺左右大小的大巴鱼。记者以一家江鲜馆老板的身份需要进货为借口,与店中的女老板攀谈开来,这家水产店的女老板告诉记者,现在的小巴鱼是论条卖的,每条4.5元左右;大巴鱼论斤卖,每斤36元。记者问道,如果要大批量的进货,货源还能长期保证,价格还能便宜些时。女老板说,货源一般没有问题,他们这边的货源是直接从上海等地过来的质量肯定是有保证的,价格方面能让的空间估计不大了,毕竟现在做这行的越来越多,竞争很激烈价格也已经压的很低了。一番交谈后记者以再去市场转转为由想走开时,女老板表示,等来拿货时还可以再商量。记者在市场内的另外几家巴鱼销售点发现各家情况也大致相同。
在市场内,记者发现来此观望驻足巴鱼的市民很多,询问后真正买的市民却不多。记者采访了一位来此想买鱼的女士。她说,以前在朋友聚会上吃了一次巴鱼感觉味道不错,所以特意转过来看看,想买几条回家烧给老公吃。当听完水产店老板解释“这些巴鱼是控毒河豚鱼”后,这位女士还是心有余悸地离开了。
惠民桥水产品批发市场内的一位水产部老板告诉记者,每年的三四月份是销售巴鱼最火爆的季节,常常会出现断货的情况。另外,来市场购买巴鱼的,大都是一些饭店。
工商着手查处假证件
国家既然禁售巴鱼,那么,市场销售为何还这样火爆呢?难道有关部门不知情?在下关区惠民桥水产品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复印件,记者在上面看到这份发证的机关是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经营方式是销售,可以销售的物种学名是史氏鲟,俄罗斯鲟,巴鱼。有效期至2007年12月份。该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当时对于巴鱼能否进入市场销售也很犹豫,在征询了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而记者在市场工作人员提供的一堆资料中却看到,2004年下关区卫生监督所专门为此给出了一个巴鱼销售的请示报告的回复,在这份回复正文的标题就为《关于加强对违反销售河豚鱼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这些经销商拿来了经营许可证和其他一些证明材料,所以市场管理部门也就同意他们进场设点买卖。当记者提出想去销售商家看看许可证原件时,惠民桥水产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商家老板一般是早晨忙一会,下午就走了,而且证件全锁在了店里,一般人是拿不到。记者又提出可以明天早晨过来,该工作人员显得很不耐烦地告诉记者,看复印件也一样,没必要看原件这么麻烦。
那么,销售巴鱼真的获得渔业部门批准了吗?为此,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发放过任何允许经营利用巴鱼的许可证。对于记者手上的这份许可证上写的可以经营利用巴鱼,他认为这可能是经营户在申请史氏鲟,俄罗斯鲟许可证后面,自己私自加上去的,因此只能出示复印件。该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种违法行为,应该立即查处。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在许可证上这样做假是很容易辨认出来的,巴鱼只是河豚鱼的一个俗称。没有这个巴鱼物种学名,怎么能光明堂皇地列入许可证物种学名。为此,记者向下关区工商局举报,下关区工商局的李主任表示,他们将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