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29日电(记者赵仁伟)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就“1·10”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宣判,参与组织25人偷渡的4名“蛇头”王风、华竞、刘小霞、侯辉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1月10日,8名利用出国考察名义企图偷渡韩国的偷渡人员被韩国警方遣返回烟台,烟台公安边防支队刑事侦查队调查发现这8名偷渡客冒用了烟台市3家企业的职工身份,随即对这3家企业进行排查。
办案民警获知,一家企业会计的妻子王风曾托人借用过企业的公章,并发现王风等人又在秘密组织另一批偷渡人员以同样的方式偷渡韩国。
1月24日,民警在烟台汽车站将王风抓获,并从其随身挎包里搜出护照9本及偷渡材料。经审讯,王风交代了曾先后组织25人偷渡出境打工的犯罪事实。随后,该团伙另外3名成员刘小霞、华竞、侯辉被相继抓获。
据警方介绍,以王风为首的这个组织偷渡团伙分工明确,刘小霞和侯辉负责组织偷渡人员,王风负责伪造身份证明材料,华竞则负责联系申领签证等事宜。他们在收取偷渡人员支付的高额费用后,又对偷渡人员进行身份包装和简单培训,以骗取外国签证,达到偷渡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