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常务副厅长杨广生向社会通报了省、贵阳市公安机关联合调查“7·10”事件结果和处理情况。
今年7月10日,贵阳市云岩区黔灵乡发生一起煽起不明真相群众辱骂、抓扯处警人员,掀砸警车的突发性打砸事件。 事发后,省公安厅及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处置,使事态得以妥善平息。
经过省、贵阳市两级公安机关联合调查,事实真相为:7月10日晚7时许,在贵阳市黔灵镇沙河村暂住的织金人郭春贵与两名朋友喝酒,郭酒醉后上厕所不慎将头部摔伤,黔灵乡派出所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3名聘用人员路过,见到郭酒醉倒地,便将其扶起,同时通过与其饮酒的朋友。因这些人对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办理暂住证,按规定收取每人每证工本费5元的做法不满,便诬称郭是被派出所工作人员打伤,其家人及同乡乘机起哄,并报警。派出所民警和急救车到达现场,郭登上救护车后又被家人拉下车并躺倒在地,拒绝到医院诊治。郭的家人和同乡向群众宣称郭被派出所人员殴打,恶意煽动不明真相的旁观群众起哄围攻,向民警施压,逼派出所承担医药费。此举引起了数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在童刚顺等个别人挑头煽动下,少数人辱骂、抓扯处警人员,引发事端。在整个过程中,有8辆警车、2辆民用车、1辆新闻采访车被不同程度地损坏和掀翻,5名派出所民警和3名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被打伤。
接报后,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秦如培作出指示,市公安局局长邹碧声等相继赶到现场指挥处置,云岩区、黔乡镇党政负责人也到现场参与工作,公安民警与辖区干部一道疏导围观群众,恢复交通,并强行驱散极少数企图冲击派出所的闹事人员,将9名挑头闹事者强制带离现场审查。至7月11日凌晨4时30分,围观群众疏散完毕,事件得到平息。
7月11日早上,郭春贵酒醒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证据确凿的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袭警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分别采取了强制措施。在“7·10”事件处置的初始阶段,在场的民警始终保持高度克制,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耐心做疏导工作。在不明真相群众围观增多后,现场领导指挥得当,民警工作有理、有力、有节,没有发生流血冲突。省公安厅以及贵阳市委、市政府一致认为“7·10”事件处置是得当的。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现场证据、当事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经慎重调查研究,“7·10”事件是一起由个人酗酒滋事,受极少数人因个人私利恶意煽动而造成的妨害民警公务的突发性打砸事件。作者:刘超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