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钱未果连毙两命张家民王邵丹通讯员金太平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王邵丹通讯员金太平年仅17岁的辽宁省铁岭县男子杨某,因索要拖欠工资未果遂持刀杀死老板,后为灭口又捅死一名无辜女工。杀人后,杨某又于次日窜至某小区持刀进行抢劫。 在其搭乘出租车逃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杨某犯案时未满十八周岁,遂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一审决定对杨某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某于2003年来津打工,2003年下半年到钟某经营的公司打工。2005年5月,杨某离开该公司。因公司尚拖欠杨某的工资,后其多次找钟某索要未果。2006年2月14日13时许,杨某随身携带尖刀一把来到该公司找钟某索要工资,后二人发生冲突。杨某持尖刀朝钟某的胸、腹部猛捅数刀,致钟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后,杨某唯恐罪行败露,又持刀追杀该公司女工刘某、王某,并用刀捅摔倒在地的刘某,致刘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杨某在追赶王某未果后,逃离现场。
2006年2月15日7时许,杨某窜至本市南开区某居住区,持刀抢劫王某某提包一个,内有人民币3600余元。抢劫后,杨某搭乘出租汽车逃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仅因索要拖欠的工资未果,即持刀行凶杀人;后为灭口,又持刀杀害无辜;杨某还以持刀威胁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杨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且故意杀人犯罪的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但鉴于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
法院判定,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对杨某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4万余元,由被告人杨某的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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