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KTV向谁交钱?
记者 马向新 实习生 刘惠明
针对国家即将对内地KTV实行收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香港Neway卡拉OK市场推广部总监黄祖贻先生、香港作词家与作曲家协会(CASH)的秘书长罗元徽女士,以及香港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总裁冯添枝先生。 三位从商家、版权组织的不同角度,讲述了香港的经验。
按年度收取牌照费用
Neway卡拉OK目前在广州、香港均有分店,黄先生说:“在香港的KTV,有一个整体的收费,已包了顾客的吃、玩、唱歌等费用,不会另外征收MTV的版权费。每年卡拉OK会向IFPI支付版权费,IFPI则代表唱片公司向我们这些商户收钱。”
香港作词家与作曲家协会(CASH)的秘书长罗元徽女士笑称自己是一个到处向商家“追讨CASH”的人,因为每年年终,都要和不同的行业计算版税收入。从1977年CASH成立,这个民间组织至今已经近30年,为不少创作歌手、词曲作者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罗女士表示,CASH现行的收取牌照年费的方式,也是世界通用的。
根据CASH网页显示,卡拉OK每一牌照的年费由三项构成,包括了背景音乐、歌曲演奏和MTV播放。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以200个座位为分界线,200个座位以内的娱乐场所,每个座位收38港元的背景音乐费,超出200个座位,每增加一个座位增加25港元。歌曲演奏的收费则以50个座位为分界线,50个座位以下每小时全场收3.16港元,50个座位以上则每个座位收0.078港元。而MTV则以屏幕数目计收年费,第一个屏幕的收费是3259港元,之后每增加一个另收326港元。
而另一版权组织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也负责向卡拉OK征收费用并付给唱片公司,据该组织的总裁冯添枝先生说,从1990年代以来,IFPI已经开始向卡拉OK征收费用,在所收到的费用中,IFPI会提取15%或以下的行政费用,其他收益则转给相关的唱片公司。而香港的卡拉OK征收MTV版权费不会以每晚多少钱计算,而是以一年的牌照费用,一般4至50个房间的场所,每年收取30819港元(若超过50个房间,每个房间每年另加154港元)计算。
不会对歌曲内容作健康审查
对于MTV内容的健康问题,IFPI的冯先生表示,在香港有《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对音像制品进行监管,一般音像制品的提供商都会自我审查,避免所生产的音像制品受到公众的投诉,由于卡拉OK不如电子传媒般受到广播管理局的监管,所以只要没有受到公众投诉的MTV一般都可以在KTV中播放。
Neway的黄先生表示,从商家角度,一般不会如媒体般对MTV的内容有太大的限制。在卡拉OK播放的MTV多数是唱片公司提供的,所以在唱片公司已经进行了一次筛选和审查,但也不排除有某些在电视台不能播放的MV会在KTV中出现,因为电视台的管理尺度始终是比较严。
歌手谈KTV收费
李泉:KTV应该有版权意识
KTV就和我们去吃饭一样的道理,那里的菜我们已经做好,只是拿出来给你吃,所以分一点钱给做菜的人也是应该的,这也是版权的一部分,只要收费占到合理比例就OK了。
现在两支MV要差不多30万以上拍摄,如果只拍一支的费用还不止,制作费用可能超过20多万。如此巨大的投资,仅靠卖唱片是绝对赚不回来的。我觉得像KTV这样纯商业的机构,应该有版权意识。
张敬轩:香港歌手的意外所得
在香港,每个歌手每年7月或1月都会收到一笔款项,那笔钱叫做表演回报(performance
royalty)。里面包括了这个歌手半年以来,歌曲在网上、影音产品、电视和电台上播放的情况。就算一个电台的小活动或者一次商场秀,都会计算版权费,前提一定要求你是IFPI的会员和香港居民。
范玮琪:要收合理的费用
音乐人的财产权,真的需要政府确定正确的法律,来保障创作人或歌手的权益。如果每个人免费听音乐,那么谁有能力继续做音乐呢?如果这些MV是正当的商家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付出一点点的版权费,也有助于市场蓬勃。毕竟唱片公司花几百万去拍的影像,都不是随便粗制滥造的。KTV里播MV让人家消费,收取一定利益,也蛮合情理的。但要收合理的费用。
东山少爷:更希望管制盗版
这对于歌手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我从市民角度出发,就觉得每晚收少一点好。相对而言,更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去管制一下盗版,这样对歌手和唱片公司是个保障。
(来源:南都周刊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