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0年代起,西藏在珍稀动植物栖息、繁殖、生长地划定禁猎禁采区,加大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资金投入,80年代开始进行自然保护区的区划工作。
1982年至1985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先后批准建立墨脱、察隅、波密岗乡、林芝巴结、聂拉木樟木沟、吉隆江村、珠穆朗玛峰等7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墨脱自然保护区和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3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又批准建立了羌塘、申扎、芒康盐井、林芝东久、类乌齐长毛岭、林周澎波等6个以珍稀野生动物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面积达24万多平方公里,形成世界上最大的陆地保护区。最近,中国政府批准这个世界上最高的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占西藏总面积的26.5%,大致相当于欧洲的波兰或芬兰那么大。
200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投资1.3亿元人民币,建立札达土林、日喀则群让枕状熔岩、昂仁塔格架地热间歇喷泉群3个自治区自然保护区。
目前,继珠穆朗玛峰、羌塘等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西藏还拟将芒康滇金丝猴自然保护区和察隅慈巴沟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