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7月29日电记者李红梅报道:从2003年开始,广西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药品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目前,全自治区门诊、住院平均费用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0.1%和77.2%。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使老百姓对医院意见很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药价虚高,出现了一些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从2003年5月开始,广西卫生厅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药品动态监控制度。由药剂、医务、监察、临床专家等组成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控小组,对每月使用金额排名前50位的西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和前10位的中成药、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实行监控,并与上月、上季度、上年度同期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不合理或异常使用药品的相关科室和个人,对其进行公示,并对情节严重的药商采取措施或警告。
该项制度提出了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即综合医院要把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5%以内,肿瘤、传染等非外科专科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以下简称“药比”)控制在50%以内。
2004年—2005年广西对药品使用动态监控结果进行了6次全区性通报,共通报药品使用波动幅度较大的223个品种规格的药品,涉及生产(经营)企业205家(次)。实施药品动态监控制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促销行为,降低了患者药品费用,改善了不合理用药状况。各级医疗机构“药比”也在逐年下降。目前,全区三级医院的“药比”从上年度的45.79%下降到44.06%。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大医院,“药比”已经控制在38%、44%以内。
药价降下去,老百姓的满意度升上来。采访中,大部分群众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夸赞医院的利民措施。“电视上都说看病难、看病贵,我觉得我们这里就不难、不贵!”一位正在自治区人民医院看病的老大爷说。
本报合肥7月29日电记者刘杰报道:“农村没有合作医疗可不行,得了大病扛不住哇!”7月28日上午,记者走进安徽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谢塘村的汪定军感慨地说。他去年摔断了腿,经过治疗现已能下床走动,还得到了县医院3000多元的医疗补偿,相当于一人一年的收入。他说要不是参加合作医疗,家里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在肥西,像汪定军这样得到住院费用补偿的农民,今年上半年共有2.5万多人,补偿金额1271万元,其中补偿万元以上的93人,有6人获得3万元的最高补偿。去年全县有4万多农民获得住院补偿,统筹资金支出2937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既让农民看好病,又要农民少花钱。”肥西县卫生副局长张圣生介绍说。为了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县、乡镇领导精心制定了细致可行的实施办法特别强调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县卫生部门每年定期培训村医务人员,先后对30多个乡镇和中心卫生院、200多个村卫生站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择优选用,对村卫生站合格者发放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证书。强化乡镇、村卫生院、站硬件建设,配备新型医疗器械,要求村卫生站实行观察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收费和值班室“六室分开”;同时推行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医务人员及时调配,病人就近诊治,保证农民得到及时、优质的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和乡镇”。
为减轻农民治病负担,肥西县多管齐下强化管理。县、乡镇、村卫生医疗采取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采购、任务统一安排、财务统一核算和分级考核的“四统一分”管理办法,特别是在药品管理上从严从紧,一是各卫生站实行报账制,规定药品收入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不定期检查药品进价和农民用药价;二是规定单病种限额收费,在对5万多份病历综合费用分析后,选择18项36个病种推行限额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