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报道随着外交档案不断解密,新中国的“对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在近日向公众开放的、至1960年底的外交档案中,记者发现含有“对外援助”字样的标题竟有200多个。
新中国刚成立,国外请求援助的信函便纷至沓来。
向中国要钱要粮要物或援建工厂的要求,不少是国家元首亲口提出的。
1950年7月,我首任驻蒙大使吉雅泰到任不久,蒙古总理乔巴山就向他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劳动力的问题”。当时,中方的答复是:“因为国内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动员工人出国是有困难的,这个问题容后考虑。”
周恩来总理记住了对蒙古国的这一承诺。1955年1月,蒙古国向我驻蒙使馆提交了总计12250名工人的清单,包括粗细木匠、泥瓦匠、制砖瓦、烧石灰、捕鱼等近40个工种,同时要求自带工具。1955年4月底,相关部门在东北三省开始了赴蒙工人的组织工作。当年,首批8200名工人赴蒙。
在标明1951年5月15日的一份材料上,越方的要求开门见山:“我们正处在青黄不接期间,如无援米必告断炊……因此,恳切要求你们再帮助我们一千五百吨至二千吨大米,以渡过此难关。”显然,在此之前,我国已支援过越南粮食了。
在1955年中方援越的货物表里,有30000吨大米、300吨面粉、5000公斤葡萄干、180根皮带、1130箱酒及粉条、香烟、中成药、医疗器械等;援建铁路的物资表里,有电炉、轮船、电话机、卡尺、灯泡等物。那时大多数中国人也难以享用葡萄干和高档酒。
1952年,印度发生灾荒,我国先后两次捐款20亿人民币。1953年8月,印度洪灾,我国援助印度10.5亿元人民币,当毛泽东主席了解到苏联捐赠了25万卢布\(约合人民币17亿\时,批示“款数似应增加至十五亿或二十亿人民币”,相关部门最后定为15亿元。与当时美国给印度捐1万美元、200万磅奶粉,英国捐500英镑相比,我们援助的15亿元也是不少的。
但受援国的要求往往过急,以致给执行协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当时外贸部等一些部门提出:“外援”要“贯彻执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细水长流的方针”。
从1950年起至1960年6月底,我国同某些兄弟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达成协议,由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和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这个数字接近1953年到1957年“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基建投资计划427.4亿元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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