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8日闭幕的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罢免绵阳原市委书记黄学玖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市委书记撞死18岁女孩
2005年1月,55岁的黄学玖突然被宣布免去绵阳市委书记职务。 当时媒体猜测,黄学玖丢官可能与长虹亏损有关。长虹新闻发言人当即发表声明,黄学玖的离职与长虹并无关系。
记者从绵阳市交警三大队了解到,黄学玖落马的真正原因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因身份特殊,此案一直由四川省委督办,并且考虑到黄学玖在绵阳担任了多年的副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等要职,关系网比较复杂,因此案情对绵阳当地进行了严格保密。
据悉,黄学玖交通肇事案发生在2003年10月,地点位于绵阳市游仙区,被害人是一个名叫彭俊的18岁女孩。事发后,黄学玖逃逸并找人顶包,直到被人揭发。被另一起相关案件牵出
但是,关于找人顶包的情节,社会上却流传多个版本。
第一种说法是,事发当时,黄学玖从当地富乐山风景区打完网球亲自驾车回来,在游仙区境内发生车祸,造成1死1伤。黄学玖拿出20万元钱私了,并找来“替身”承担其他责任。死伤者家属不服,将黄学玖告到省纪委。
第二种说法是,黄学玖在接受该市某区审计局\(或地税局\请吃后,酒后驾驶造成事故,后由请吃的审计局\(或地税局\局长代为顶罪。
第三种说法是,黄学玖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然后让自己的小车司机顶包,结果,司机家属不服,把事情捅了出来。
第四种说法是,黄学玖肇事时驾驶的沃尔沃越野小车是从当地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处借来的,事故后,这个借出小车的房地产公司老板替黄学玖顶包。
记者调查发现,各个不同版本的传言都不完全属实。记者设法寻找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中所确认的肇事者“邱某”,但未能成功。负责处理黄学玖案的王警官告诉记者,外面的传言多少都有夸张和演绎的成分。据了解,此案实际上是交警部门后来在处理另一起相关的交通肇事案时意外发现的。肇事者“神龙见首不见尾”
被黄学玖撞死的18岁女孩名叫彭俊。车祸后第5天,远在新疆的家人才得知噩耗。家人匆匆从新疆赶回绵阳处理她的后事,但是,自始至终没有见到肇事者,只有一个律师出面跟他们谈。最后,肇事方赔了7万元钱,将此事私了。
根据绵阳市交警三大队在2003年11月4日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姓邱,是绵阳当地某房地产老板。一名自称了解黄学玖涉嫌交通肇事内幕的人士称,正是这个姓邱的老板替真正的肇事者黄学玖顶了包。
记者就此同交警三大队进行联系,但相关民警拒绝进行证实,并称他们奉命对案情进行保密。另据记者了解,就在黄学玖交通肇事案当年,绵阳另有两名官员也因交通肇事落马,一个是时任涪城区审计局局长的兰洪,一个是时任游仙区柏林镇镇长的王飞。两人均因酒后驾车肇事分别造成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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