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7月31日讯“在距离国道这么近的地方建房,让人揪心啊!”昨日,怀宁县市民陈先生向本报投诉时称。据其介绍,从2005年4月开始,在怀宁县境内318国道548km处,不少黄墩镇居民在公路北侧违章建房,离路基仅仅5米左右,执法人员虽多次劝阻但无效。 目前,此段318国道20米宽的控制区已被“吃掉”5~15米。
“违建”经镇政府同意
陈先生告诉记者,1992年,怀宁县黄墩镇的居民陈某等与黄墩镇古楼村村委会签订了占地建房“协议”,由村委会统一在318国道548km右侧划定屋基范围,报经黄墩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收取了“土地管理费”、“用地许可证费”及“水电筹建费”等共计15000余元。陈某当时打好了屋基搁置未建,2005年5月,在陈某等多次交涉下,黄墩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陈某等“协议”建房户遗留问题,同意陈某等续建。陈某遂于2005年5月下旬在原“协议”屋基上动工建房。
然而安庆市公路管理局、怀宁县公路分局则认为这属于违法建筑,施工期间劝阻无效后,曾书面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并诉诸法律。但当事人认为房屋续建得到了镇政府的同意,坚决抵制拆除。
“违建”造成事故频发
安庆市公路管理局陈科长告诉记者,在怀宁县古楼村民组由北渠道向西近100米范围内,违章面积就达686平方米。国道两边的违章建筑直接导致平面交叉道口的增加,影响公路正常运行;更严重的是违法建筑影响了国道行车视线,给交通安全带来威胁,造成交通事故频发。根据他们的调查,违法建房是经过黄墩镇政府同意的,遂要求黄墩镇政府将此段违章建筑拆除恢复原貌。
对于违章建筑啃噬318国道黄墩段安全控制区的情况,怀宁县黄墩镇的佘书记承认镇政府作过这样的规划,黄墩镇已专门安排一名副镇长负责协调这件事。
昨日,记者从省公路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此事已引起省公路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安庆市局督促怀宁县局依法行政,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处理此事。(付刚、 袁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