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虞瑜方记者李小亮)近日,一场特殊的“民告官”案在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审,被告方为丹阳市公安局,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丹阳市公安局局长梁坚。以公安局长的身份出庭应诉,梁坚开了江苏先河。
该案还得从去年说起。 原告陈纪美所在的丹阳市新桥镇原群益村第七、第八村民小组,与晨光公司为土地征用问题产生矛盾。去年11月22日13时许,陈携带铁锹和部分村民一起到晨光公司工地,推倒施工围墙后又用泥土堵住大门,使车辆和人员不能进出达3个半小时。下午4时30分,公安局将涉嫌违法的陈等9人传唤讯问。次日,警方作出给予陈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在接受处罚后表示不服,向镇江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今年2月22日,镇江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陈又向丹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丹阳法院驳回后,陈向镇江中院提起上诉。
当天,经过法庭上数次交锋,合议庭认为丹阳公安局量法得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主审法官、镇江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宁杰介绍,行政首长坐上被告席与百姓平等相对,举证在庭,讲理在庭,“官”与“民”在法律面前实现了真正的平等。这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