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手机拥有率过高
欧盟儿童面临“信息侵害”
王坚
当今社会,在关于网络不良信息对儿童危害的热议方兴未艾之时,手机正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
欧盟委员会日前展开专门讨论,就如何消除手机信息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问题寻找对策。 根据初步意见,欧委会计划近期在欧盟范围内集中检查和评估未成年人的手机使用情况,包括未成年人通过手机接触有害或非法信息的程度;不良信息和图片通过手机在未成年人中的传播范围、陌生人通过手机首次联系到未成年人并与之约会可能存在的隐患、未成年人滥用手机造成的巨额话费风险等等。
据统计,欧盟12至13岁的未成年公民中有大约70%的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在英国,孩子得到第一部手机的平均年龄只有8岁。手机对孩子的吸引力是显而易见的。如今的手机功能之多已远远超越了当初的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不仅可以接发视频消息,下载游戏、音乐和电影,还可以上网冲浪。2005年,欧洲人仅用在购买手机铃声一项上的钱就高达5亿欧元。然而迄今为止,欧盟中还没有任何国家专门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手机信息的侵害。
鉴于这一问题事关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大计,欧委会在展开广泛检查和评估的同时,还将要求欧盟各国立法部门、儿童安全组织、父母和消费者保护团体、手机网络服务商和手机制造商共同担起责任,献计献策。欧委会将在认真听取和归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保护未成年手机使用者的具体行动计划。
欧盟负责信息社会和媒体事务的委员雷丁女士强调,在手机通讯领域保护未成年人是所有人的共同责任,企业、儿童权益保护组织和广大社会团体都责无旁贷。她呼吁与此相关的各行各业都能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大局出发,积极帮助严把手机信息的传播和监督关,“只有行业越自律,政府的干预才会越少”。(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