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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躺在救助站里的包章端需要母亲照料 本报记者 陈康 摄
本报讯(记者陈康)7月28日,临时安顿在省救助站的包炳坤夫妇终于收到了乐东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现已被伤害成“植物人”的包章端(包炳坤之子),经过一年多的艰难诉讼,得到了法院判赔的47亩果园,可经营收益15年,以其收益抵去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款232415.93元。
健壮小伙被打成“植物人”
据了解,今年30岁的包章端是福建屏南县人。早在2003年8月3日,被告人杨利平与其姐夫郑某到乐东县利国镇一酒店参加福建老乡的酒宴。下午2时许,戴某和包章端二人乘坐一辆风彩牌三轮摩托车,各持一支木棍来到酒店门口准备殴打郑某。杨利平及几名福建老乡上前劝阻。戴某与郑某互殴。杨利平被包章端持木棍击中头部,杨利平极为恼火,便抢下包章端的木棍追赶包章端。当杨利平追赶包章端到冲坡派出所门口附近的公路边时,杨利平持木棍击中包章端的腰部、背部几棍,包章端被打后蹲在地上,杨利平在转身返回时发现其头部流血,便持木棍朝包章端头部再打一棍,致使包章端倒地。
此时,冲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当场缴获杨利平手中的木棍。包章端被打伤后,经治疗至今昏迷不醒。经法医鉴定:包章端损伤程度为重伤,其呈持续性植物状态,伤残等级为一级。
伤人者坐牢还赔偿
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7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利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杨利平为泄愤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利平还将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对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7亩果园抵赔经济损失
乐东人民法院受海南中院的指令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海南刑初字第6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确实的义务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于2005年4月28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杨利平位于乐东利国红五村委会,茅坡村福坡农场的47亩共1559株芒果树园,并分别于2006年5月31日、6月14日二次公开公告拍卖。但二次拍卖均无人竞买而流拍。
申请人(包炳坤)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底价24.7万元接收抵债,本案经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抵债,被执行人杨利平的47亩共1559株芒果树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表明,按三十年承包生产经营期限已开发种植芒果树使用七年,尚有二十三年承包生产经营权,扣除去回宿生产更新期四年,尚有十九年为收益期,由于被执行人杨利平拖欠申请人的人身伤害赔偿款242915.93元,扣除去已执行1万元,尚差232915.91元,按评估47亩果园的年经营价值16272元来计算,即16272×15年元,即申请人经营被执行的果园15年的收益收入相抵其债务。现裁定将被执行人杨利平位于利国红五村委会茅坡村福坡农场的47亩果园交付给申请人包炳坤、包章端经营收益15年。以其收益抵去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款232415.93元。时间从2006年7月至2021年7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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