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做出东北地区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部署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省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及企业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
经初步统计,长春、四平、白山三个试点城市共有厂办大集体企业1千多户,涉及在册职工超过37万人,帐面资产总额超60亿元,共需改革成本百亿元以上。 厂办大集体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很多,情况复杂,推进其改革的难度远远大于国有企业。
一是生产经营情况差。据初步调查,目前,中央企业40%以上不能正常生产,地方厂办集体企业有70%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全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总体处于亏损状态。
二是人均占有资产量低、债务负担重。由于厂办集体客观条件所限,加之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自主能力和意识不强等因素,与国有企业相比,集体企业人均占有资产5.1万元,仅是国有企业的三分之一。三个试点城市厂办大集体企业净资产在负10亿元以上。
三是保障能力脆弱。2004年以前,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实行县(市)统筹,由于集体企业职工收入低、缴费比例低、养老金发放水平低,被迫提高上缴比例,但企业又难以承受,造成一些企业暂停了参保,形成了大量拖欠。
四是支付改革成本压力大。从目前测算看,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大体占改革总成本的10%左右,其余90%的改革成本需要集体企业、主办厂和地方财政承担。目前,我省相当一些主办国有企业已进行改制重组,有的国有资本已全部退出,有的保持国有控股或参股。退出部分国有资本基本上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主办厂用于补充集体企业改制成本的能力很小。因此,地方厂办大集体的大量改制成本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
为保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的顺利推进,采取了以下措施:建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从省经委、财政、劳动、社保等部门抽调25人集中办公,履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此方案已上报至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待《方案》批复后,我省将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范围、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确定了改革原则、方式、改革成本筹措等内容。开展了以清查人员、清查债权和债务,制定分离改制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查一制定工作。目前,厂办大集体改革各项工作正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振兴东北网)[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