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工作考核部分奖金约需950万元。前日,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该项经费批准在预算内列支,将用于拨付市直单位的工作考核部分奖金。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慕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法奎、张尔潜、曾瑞凤、李为民等出席会议。
副市长曾培贤和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市政府的有关报告,并以不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情况的报告,同时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追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预算的议案》和《关于追加市直预拨2006年度工作考核奖金经费预算的议案》。
据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推进,使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目标,初步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记者林燕翔见习记者 钟燕城 通讯员 黄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