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颖)继商务部出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后,本市大型百货商场促销自律规范也浮出水面。记者从和平区“双信”协会获悉,相关部门已针对本市商业中心区内促销行为制定管理办法,劝业场、百货大楼、中原百货、滨江商厦、滨江购物中心、津乐汇等大型百货商场和100多家双信企业(物价计量信得过企业)都已作出自律承诺。
据介绍,此规范涉及八项内容:一是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二是各项促销活动宣传、标识、广告等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不使用“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极品价”、“特例品除外”等无依据或无从比较宣传用语;三是各种促销让利活动,要在场内明显位置向公众明示促销时间、具体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内容、详细规则等;四是降价或折扣销售商品时应当按规定使用降价签,并如实标明降价、折扣原因、起止时间、原价、现价及折扣幅度;五是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时,应当如实标明参加赠券销售商品范围、赠券计算办法、使用期限、附加条件等内容;六是采用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时,应当如实标明馈赠品名称、价格、规格、数量等内容,不得馈赠伪劣商品;七是以积分返利、有奖促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如实标明积分办法返利数额及设奖种类、中奖概率、奖品名称、数量等;八是经销商品、提供有偿服务应当质价相符,不得以次充好、短缺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