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在乌鲁木齐新市区公安分局河南路派出所公示栏上,警方为打架核算的一笔成本账。
(据7月31日《乌鲁木齐晚报》)
下面是派出所结合一个案例给打架标出的成本:个体户王某前不久因买卖纠纷将他人打伤。 经调查取证,警方对王某的行为作出裁决:因殴打他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对王某行政拘留20日、处1000元罚款。于是成本如下:王某辛苦一天,平均每天可挣人民币50元,一个月最多可挣1500元。王某被行政拘留20天,这样王某在行政拘留期间就损失1000元,再加上罚款1000元,共损失2000元。同时由于殴打他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其赔偿的计算方法: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另外,如果殴打他人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轻伤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意思的是,河南路派出所自从公示打架成本后,以往每个月可受理60至70起打架纠纷案件,现在减少了50%。这样看,一本人人都会算而人人都懒得算的账被算了这么一下,还真是有用的。
冲动是魔鬼啊,遇到一点没啥大不了的事情,不少人血往上涌,一激动就抡拳头动刀子,犯了错误违了法。自己要承担不说,还给人家造成了伤害,这种伤害其实不光是经济问题,还有没法计算价值和价格的心灵损害问题。
成本账算起来简单,可是很少有人愿意去算。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道“小学数学题”,罗列了冲动的成本,简单直白,还真的有效果呢。但愿“小学数学题”能成为一剂醒脑良药,让大伙都清醒一点,可别冲动了逞能了。
“公示成本”是个好办法,我看还应该在社会上广泛推广一下,比如两口子打架付出的家庭成本,比如同事之间闹矛盾付出的单位成本,甚至一个人爱生气付出的身体成本和社会成本、经济成本等等。
不算不知道,一算你保证跳。◎欧恩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