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无线电呼号最高罚3万
北京市无线电管制办法征集意见
本报记者鲍颖 实习生张若男报道
昨日,市法制办就《北京市无线电管制办法(送审稿)》征集意见。办法提出,对擅自编制、使用电台呼号等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该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对个人可以处3000元以下、对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包括:擅自占用、改变无线电用途;转让、涂改、伪造或者变造无线电台执照;设置、使用检测不合格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无线电监测设施周围擅自建立设施:使用影响无线电监测的建筑物、无线电台(站)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施;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对合法无线电用户造成有害干扰。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本办法生效时,《北京市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
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28日,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留言。
■华夏追访
饭店对讲机七成违规使用
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负责人王力军告诉记者,北京的非法电台非常多,由于本市目前很多手机销售点都出售无线电台,而不需进行审批,造成管理上的真空。“私设频点的无线电通信,会造成空中电波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公众的正常通信,严重的可能还会干扰航空、航天导航、跟踪等设备,危及公共安全。”
早在今年2月,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便对市中心区域的星级饭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对讲机违规使用率超过75%。另据透露,本市非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造成的无线电波干扰事件每年以近50%的速度递增。相关部门表示,北京已经成为全国无线电台数量最多、电磁环境最复杂、频率资源最紧张的城市之一。造成此种现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本市一些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和商场超市未按规范设置使用电台,尤其是非法使用对讲机。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