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记者季佳莹)作为哈尔滨市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市委办公厅日前制定并印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要求全市广大党员要坚持从扩大联系和服务范围、拓展联系和服务途径、改进联系和服务方式、丰富联系和服务内容、增强联系和服务实效等方面入手,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
《制度》规定,要畅通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渠道。通过设立“领导干部接待日”、“民情调查日”制度,工作日专人接待群众、节假日轮流接待群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确保民情反映渠道畅通。
按照要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要联系1个企业和1个行政村;区、县(市)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1个企业或1个行政村(社区),以点带面,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确定联系点,同时要在联系点内有重点地联系1个群众家庭、1个信访户和1个特困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提供政策、技术和信息等;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引导信访户依法信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帮助特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党员每年为群众办一两件好事实事
《制度》要求,普通党员要在生产、工作、居住地范围内,结合工作性质和自身条件,采取1名党员对1户家庭或多名党员对1户家庭的形式,使普通党员都能与群众家庭建立联系,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并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同时,普通党员要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与1户困难户或低保户结成固定的帮扶对子。
按照要求,党员要积极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制。有条件的普通党员,每年要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好事、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兑现。同时,要积极参加“为群众守夜送平安”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志愿活动;开展慈善捐助活动,为困难群众和遭受灾害的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将联系群众情况作为提拔使用依据
《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状况,将由群众作出评议。对联系群众好、群众认可的干部,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几年受到批评的人员,给予降免职处理。
党员联系群众情况将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每半年作一次鉴定,并将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价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党员自我评价、联系对象评价、基层党组织评价和党员所在党组织评价的办法,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要在党内进行通报,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对在工作中违反纪律的给予批评或党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