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诉北京青年旅行社故意欺诈,获赔500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实习生 徐晓芳通讯员李思)旅行社原承诺的五星级酒店却变成了二星级的饭店,游客齐女士、应先生将北京青年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旅游合同款1.5万元。 昨日,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一审判决北青旅返还住宿费用2500元,另支付赔偿金2500元。
今年1月,齐女士、应先生与北青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住宿标准为五星级的官房度假别墅。但在今年2月齐、应二人到达丽江后,发现所住的“滇西明珠”逸都苑654别墅不属于丽江官房大酒店,而是一家私人别墅。
后经调查核实,654别墅不是由丽江官房大酒店所经营,实为二星级饭店。
庭审中,北青旅辩解说,合同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别墅的名称和是否挂星级。“滇西明珠”654别墅是按照五星级标准建造的。出团通知单上的住宿酒店“官房度假别墅”是员工的误写,旅行社不是主观故意欺诈。
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在订立合同之前,对云南当地具备五星级饭店的单位是应当知晓的。而将齐女士、应先生安排在属非五星级酒店内住宿,属于故意欺诈。但因旅行社仅在提供住宿酒店上存在欺诈行为,并不影响整个旅游服务的质量,故齐、应二人要求旅行社返还双倍合同价款的诉讼请求不妥,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