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民政部与人事部联合制定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表示,这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国家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3个级别。目前颁布的规定是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此外,首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明年下半年举行。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后,将从制度上根本解决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和工资待遇问题。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