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支持,大量产生;一方面是民政部门的禁令,身份不明——市县级异地商会,在这样的法律边缘奔跑疾行。那么,出路何在呢?
需求重合导致迅猛发展
走进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酒店的大堂,郑州市台州商会和郑州市福州商会的牌子首先进入人们的眼帘。 而在郑州大酒店西边不远处的红珊瑚酒店的大堂,郑州市温州商会的指示牌同样醒目。
据郑州市工商联提供的数据,目前郑州市的异地商会有7家。而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仅温州商会在全国各地就超过100家,台州商会、潮汕商会也有数十家,全国地市级异地商会数量还在不断增长之中。
在不少商会负责人看来,商家需求与政府需求的重合,是市级异地商会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
除了同乡联络的心理诉求之外,成立商会,通过团队的力量来解决原来单个商户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是众多异地商人的现实需求。
郑州市总商会台州商会党支部书记兼秘书长梅安富说,目前我国的经济还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经济领域内的不正之风还很多,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不把商户当成服务对象,反而当成“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而身为外乡人的商户人生地不熟,单独出面势单力薄,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团结起来,形成合力,以团体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招商引资大背景下,通过商会来吸引投资,则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实际需求。
郑州市总商会福州商会会长韦传彬说,商会能起到沟通两地政府的桥梁作用。他举例说,福州人有资金,想投资,但是他对郑州不熟悉,看到好的项目却很犹豫。这就需要商会从中沟通,把家乡有投资想法和意愿的企业家拉到郑州来考察。
“或者我们会组织在郑州发展成功的企业家回到家乡,向当地企业家介绍郑州的政策、人文以及投资环境等,现身说法,增加说服力,使福州的企业家愿意来郑州投资。”韦传彬说。
“正是商户们的需求和政府的需求重合,所以我们成立商会的提议才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梅安富说。
互惠互利的组合
据郑州市福州商会提供的资料,该商会2005年6月成立以来,已经为郑州市政府和福州市政府牵线搭桥,签订了7个项目合作计划,意向签约资金达7.2亿元。与之相似,郑州市温州商会、台州商会等其他几家异地商会,为郑州市经济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包头市温州商会的网站公布的信息,包头温州商会为包头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几年来,包头温州商会会员企业或个人还先后捐助温、包两地的贫困旗县、受灾地区、困难家庭、教育事业等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受到了温、包两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
商会为政府经济发展提供了帮助,商会成员的政治待遇也由此得到重视。包头市温州商会常务副会长何经鹏是政协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
据包头温州商会网站公布的信息,目前,该商会会长滕有兴和常务副会长滕建兄当选为包头市政协常委。在郑州市,这样的情况也同样存在。几家异地商会的会长都是郑州市工商联(总商会)的副会长,不少人同时也成为各级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
不明不白的身份
然而,受到地方政府如此大力支持的市级异地商会,至今面临着民政部门的禁令约束,身份不明不白。
按照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登记获得合法身份,才能在民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活动。2003年,国家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异地商会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民办函[2003]16号),对异地商会的登记工作再次进行了要求。
该《意见》指出,异地商会的登记工作应坚持“登记在省,试点先行”的政策,只有省级异地商会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才能得到批准登记,而省级以下的异地商会,民政部门不予登记。
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李晓义说,目前,民政部仍不允许对省级以下的异地商会进行登记。因此,河南省民政部门目前没有对一家市级和县级的异地商会进行登记。
郑州市多家异地商会,其名称均归统在郑州市工商联(总商会)的名下,分别为郑州市总商会温州商会、郑州市总商会台州商会等。郑州市多家市级异地商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商会在成立之初,也都曾经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虽然受到拒绝,但是由于有政府及工商联的支持,因此商会的活动并不因此受到什么影响。
专家:限制异地商会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
针对市级异地商会面临的问题,河南省开封市工商联曾在2004年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启动对异地商会建立的登记发证工作,以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以推动当地非公经济参与经济建设的大循环。
河南省民政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市县级异地商会的登记限制似乎已经没有必要。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又能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异地商会已经大量存在,与其让其在法规边缘游走,不如尽快将其监管起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也表示:在市场经济中,正如有利润的地方,就会产生企业一样,有企业共同利益的地方,就会产生行业协会和商会。商会是商人共益性的组织,异地商会也不例外,它的第一个属性是市场性,如果离开其市场需求而加以人为的限制,既不符合市场规律也难以奏效。
“当然商会的另一个属性是共益性,它服务于商人共同的利益,从而有可能形成封闭的利益集团,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或者社会公益。因而商会需要有一定的规制。”贾西津说,“但是,这种规制应当是依法的、针对行为的、平等作用的。比如对于商会的垄断行为、政治活动、治理的开放性等,均可以有一定规制,而限制在其他地区的商会——异地商会,却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
“温州是个体经济最活跃的地方,温州异地商会的繁荣,正说明了市场的需求。解决基层异地商会的尴尬生存局面,一方面需要对其在法律地位上的认可,另一方面也有待立法对商会的行为监管。”贾西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