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鸬鸟镇山沟沟村60余位“农家乐”经营业主在村委会集中学习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拉开了浙江省“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帷幕。
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深受城市居民欢迎的“农家乐”饭店、旅馆已遍布全省各地。 由于“农家乐”大多分布在农村,食品卫生管理比较难,至今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专门针对“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统一规章。
山沟沟村是省“农家乐”特色示范村,该村借助“山沟沟”旅游景点,已发展“农家乐”62户,从业人员300余人,并成立了山沟沟农家乐合作协会,各种管理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为此,省“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就放在该村实施。
具体指导单位余杭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农家乐”应具备的周围环境、经营用房、卫生设施设备、个人卫生和卫生管理要求五个方面内容,编制了《余杭区“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余杭区“农家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核定评分标准》。试点工作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自查整改、验收评估、总结提高等六个阶段进行。各业主都应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然后由评估小组按《量化分级核定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估,以得分多少进行A、B、C、D信誉度等级划分,对85分以上达到A级信誉度的经营户,由区卫生监督所授予《余杭区“农家乐”旅游指定饭店》证书和牌匾。
据悉,试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历时3个月。通过试点,督促各业主积极开展行业自治,打造“星级农家乐”,为全省“农家乐”规范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实例。
(记者李思婧通讯员盛良玉朱诚波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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