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开货车进二郎山隧道时车出故障,司机下车查看,因没有竖警示牌,隧道管理处赶来救援的拖车撞了上来。两车受损,司机也被撞伤。昨日,记者获悉,货车司机将二郎山隧道管理处及拖车驾驶员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 泸定县法院将于近日宣判。
据货车司机柯昌品介绍,2004年7月23日晚,他开着大货车进二郎山隧道。在车出故障后,他下车查看,没有立警示牌。正在这时,一辆拖车撞上货车车尾,两车都严重受损,柯昌品的颈椎骨折,后被评为十级伤残。之后,交警部门认定拖车驾驶员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柯承担次要责任。
昨日,二郎山隧道管理处罗姓副处长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罗称,柯昌品车子坏在隧道后,他没有及时打灯,也没有立警示标志牌。陈某按照正常程序开拖车进隧道救援。由于晚上隧道光线太弱,等到发现柯昌品的车子时,已经来不及踩刹车。这件事,柯昌品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罗说,具体如何赔偿应当由法院的最终裁决为准。
记者 赵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