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 刘艳实习生张艳)科学的采砂可以给河道疏浚,滥挖滥采则可能给河道行洪带来影响,甚至危及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下午,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接受并通过专家评审。该规划规定了禁采区、保留区、可采区以及可开采控制条件,将使南渡江海口段的采砂行为变得科学合理。
采砂量远超河道来砂量
据了解,南渡江河道采砂大都集中于原琼山市源口电厂至南渡江大桥1.8公里的河堤上,最多的时候有近百个采砂点,业主大部分无证长期在河道内乱采滥挖。
根据资料显示,从1995年至1998年,海口和原琼山总采砂量为1237.8万立方米,平均每年92.5万立方米,在10多公里的河道内,平均每年采砂近100万立方米,采砂量远远超过了河道的来砂量。
此外,有关资料表明,近20年,因采砂已造成约500亩农田被毁;近10年间,周边公路河岸段发生了17起塌崩事件。大量采砂破坏了南渡江脆弱的生态环境。由于多年来存在管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执法乏力,加之采砂者受利益驱动,导致问题屡禁不止。
采砂规划确定9大可采区
海口市水务局有关专家表示,合法的取砂行为可以消除河道中的不利地势,有助于疏浚河道和泄洪,但非法采砂由于有很大的随意性,会影响正常的河道泄洪,对堤坝的安全也有较大影响。
因此,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以保证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满足环保要求为前提,科学合理地规划了禁采区、保留区、可采区。
规划禁采区河段自上游至下游主要有,龙塘大坝上游3000米处至潭口电厂段;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至海口市麻余村段。
规划设计保留河段有4段,包括旧州镇文新村至龙塘大坝上游3000米处;潭口电厂至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海口市麻余村至入海口;南渡江支流龙州河下游段。
规划中还初步确定了9个可采区,集中在永发镇公路桥至旧州镇文新村段,有关专家表示,可采区均位于河道的凸岸或河心滩,按照可采区开采控制条件,采砂后将使河道顺直、过水断面增大、流速减缓,有利于河道行洪。
此外,规划还建议将汛期定为规划禁采期。
规划为保护南渡江开了好头
在今天的评审会上,有关专家认为,南渡江海口段采砂规划的超前制定为将于9月1日《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为我省水务部门正在进行的南渡江流域采砂指导性规划提供宝贵的借鉴资料。
在省人大检查组得历年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南渡江从发源地白沙到出海口,正遭受着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
为了使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今年6月1日,省三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通过了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对南渡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海口开采河砂需“两证”齐全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刘艳)《海口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已经于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的出台,将有效遏制危及南渡江海口段及沿岸生态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
据要求,申请开采河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次办理由海口市水务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和海口市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进行采砂作业。
采砂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的采砂地点、范围、深度、数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进行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