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20多天的时间里,竟然偷走总长度达到5.2公里的电缆线!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伙非法盗割电力设施的盗窃团伙作出终审判决,主犯范金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余团伙成员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8日至同年7月29日,以范金友为首的盗窃团伙在白云区、乌当区、南明区对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进行疯狂的盗割,短短20多天4次作案,就盗走长达5.2公里的电缆线,其中包括600米长的铁路牵引接触网供电线。几人实施盗窃时分工明确,一般由范金友等6人携带工具到达目的地后实施盗窃,然后由徐恒良及另一在逃男子驾车将赃物转移后销给张兴武。
法院审理认为,范金友、黄建军、李启明、余安顺、杨大全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范金友、黄建军、黄坤亮、杨大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故终审判决:范金友有期徒刑17年,黄建军有期徒刑15年,李启明有期徒刑10年,余安顺有期徒刑9年,杨大全有期徒刑6年6个月,黄坤亮有期徒刑3年。徐恒良犯转移赃物罪,判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3000元,张兴武犯收购赃物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处罚金3000元。?86?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