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小武)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下称省中行)原资产保全处处长郑光雄因涉嫌犯受贿罪而被起诉,海南中院31日上午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检方查明,郑光雄收受9人贿赂共计46万余元人民币及2000美元。 海南五家拍卖公司为承揽省中行的抵债资产拍卖业务,均向郑光雄行贿,海南万福隆百货有限公司也在行贿之列。法院当天未作宣判。
五家拍卖公司为承揽业务行贿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3年6月,省中行在处置一批抵债资产时,要委托拍卖公司对处置资产进行拍卖,具体委托方案由资产保全处负责。海南×能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为承揽拍卖业务,多次找郑光雄帮忙。后该公司承办了该批省中行抵债资产中部分项目的拍卖业务。吴为感谢郑光雄,于2003年9月某日将8万元人民币现金装在一档案袋里送给了郑光雄。此外,郑光雄又利用其负责抵债资产拍卖事宜的职务便利,收受了另外四家拍卖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贿赂。
万福隆为延长付款期限行贿
据检方查明,2004年5月,海南万福隆百货有限公司(下称万福隆公司)以1600多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买了省中行通过公开拍卖的一抵债资产——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地下负一层房产,但万福隆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购房款。负责处理抵债资产工作的郑光雄多次催交并提出要按违约处理,万福隆公司董事长赵某向郑申请延长付款期限,郑表示同意。2004年9月某日,赵某为感谢郑,将郑约至海口某酒店吃饭,后在停车场将2万元人民币现金送给了郑光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光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于2002年11月25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多次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64900元,美元2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