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讯(记者 张思凯 通讯员 任衷平)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31日发布公告,注销152户煤炭批发企业、155户煤炭零售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由于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属煤矿企业和煤炭终端用户,不再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这样,山东省319家企业被一次注销资格。
山东省煤炭局自去年12月1日起,对省内煤炭经营资格进行年度检验,经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全省共有307户企业不符合煤炭经营资格条件要求,其中批发企业152户、零售企业155户。而对属于煤矿和煤炭终端用户的12家企业,我省也决定不再颁发经营资格证,注销企业的指标由各市调剂使用,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内容。
据山东省煤炭局有关负责人介绍,319家企业被注销后,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的数量减至5563户。按照计划,从今年开始的3年内,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的总数要控制在5000户之内。
根据有关规定,对如下企业,将不再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以煤炭为燃料或原料,从事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炼焦等非煤产品生产的企业;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及矿务局、矿业(集团)公司;从事煤炭运输的铁路、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
自2004年以来,和国内其他省份一样,我省的煤炭价格始终居高不下。业内人士指出,过多的煤炭经营环节和恶性竞争,是抬高煤炭价格的主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