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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代理人私改判决书侵吞钱财被揭穿(资料图片)
新华网石家庄8月1日电 (刘树鹏)在一起诉讼中寻求抗诉的受害人孙金波怎么也想不到,他花了万余元请的“律师”竟给他杜撰了一份假判决书。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004年6月,孙金波与姐姐孙金香在河北任丘开了一家餐馆。因为厨师王玉华脾气不好,爱喝酒,孙金波于2004年11月将其辞退,却遭到王玉华的暴力报复。孙金波和孙金香均被王玉华用菜刀砍伤。经任丘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两人的伤均为轻伤。2005年3月1日,任丘市法院判决王玉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判决后,孙金波认为法医鉴定有问题,法院量刑也过轻,寻求抗诉。经人介绍,孙金波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干过律师,并向孙金波要了7000元钱。随后,孙金波多次陪李某到沧州等地,前后又花费数千元。今年7月20日,李某把一份判决书的复印件交给孙金波。判决书称王玉华被判无期徒刑。但当孙金波拿着判决书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判决书是假的,审判人员的名字也是子虚乌有。任丘市司法局也证实,在本市注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并没有李某这个人。
孙金波说,他为了治伤几乎花光了积蓄。为了打官司,好不容易凑了一万多元,没想到却找了这样一个“律师”。目前,孙金波正准备诉诸法律,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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