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耍横遭车祸碾折骨盆 肇事者和父母不闻不问
7岁女孩被遗弃医院已3天
年仅7岁的小女孩吴爽在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身负重伤,不仅身心受到严重创伤,而且还面临着被父母遗弃的可能,截至昨日,吴爽的父母已经3天没来医院管她了,其他病人及家属看着她可怜,纷纷把自己的食品和水果拿给她。这起意外交通事故不仅难倒了吴爽的父母,也难倒了院方。
昨日,马女士到医院看望朋友,了解到吴爽的处境后,打电话向本报反映了她的情况。 记者走进吴爽所在的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4楼骨科17床,这个面目清秀的小姑娘坐在病床上对记者说:“我今年7岁,在医院住了将近3个月,在前卫镇上官庄文武学校读一年级,老家在贵州,父母在昆明拾烂铁。”
她一边和记者聊着,一边玩着床上的被子,表面上看没什么大碍,然而,骨科副主任闵捷介绍说,吴爽刚送来时骨盆粉碎性骨折,右大腿骨折,直肠、尿道断裂,处于休克状态。现在,骨折基本痊愈,但大小便是从肚子上打孔流进体外塑料袋的,保守估计还需要10万余元医疗费,可目前,因为驾驶员称他没有责任,到现在也只是支付了6000元,小姑娘的父母又是拾破烂的,十分困难,医疗费现已超过了两万元,余额都是医院垫付的。闵捷说,医院正通过法律顾问催交医疗费,同时呼吁吴爽的父母、肇事驾驶员前来医院协商医疗费的支付办法。
记者联系了吴爽的父亲吴文平,他告诉记者,事发时,吴爽和弟弟一起坐在人力小三轮车里,在与一辆大卡车会车时掼下来,肚子被车后轮碾压。他靠拾破烂过日子,看病没钱,打官司没钱,没办法,只好随姑娘在医院了。吴文平还说,驾驶员叫张春永,是官渡区人,至今有一个月没有到医院,手机号也换过了,无法联系。
据院方法律顾问杨生顺介绍,交警判定为意外交通事故,双方都无行政责任,因为认定驾驶员没有行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杨生顺认为,驾驶员应负有民事责任,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