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父亲生前唯一的一张照片在照相馆丢失,年已七旬的杨女士和老伴将照相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9点半,被诉的伊梦奇照相馆的负责人和一名男子进入法庭。
据该负责人介绍,这名男子姓张,杨女士的照片业务是由他来负责的,因此如果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应由小张一人全部承担。
坐在被告席上的小张,手中紧握着一张照相馆的说明一言不发。
杨女士夫妇起诉称,杨女士手中有一张她的父亲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来北京照的全身小照片。
今年5月的一天,杨女士让老伴将这张照片拿到昌平某照相馆放大,该照相馆工作人员称照片太旧,需要先修片再放大,之后收取了40元的费用。
数天后,杨女士的老伴取照片时,却被告知照片找不到了。
杨女士认为,父亲已经去世30多年,这张照片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一张照片,自己一直精心保存,这张照片寄托着对父亲的怀念。
杨女士要求该照相馆返还收取的40元钱,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答辩时,小张承认照片确实丢失了,但自己希望能够协商解决问题:“我曾眼含热泪请求他们,但他们说要5000元钱,一分都不能少,这意味着我两个月都白干了还不够……”小张同时认为,没法证明丢失的照片就是杨女士夫妇所说的“唯一一张”。
在庭审结束后,小张还没有放弃协商的机会:“能不能低一点……”得到的答复依旧是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