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8月1日讯来自凤阳县的民工王某在省城一工地摔死,工地却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经合肥市148调解,日前,死亡民工家属获得4.1万元补偿。
今年6月16日,在合肥某工地打工的凤阳县的王某与工友外出吃饭后,回到工地上工友的住处。 由于工友的住处是一幢在建楼房,没有安装扶手,也没有照明灯,王某便打着打火机上楼。当晚21时30分,一名女工发现王某摔倒在三楼的地面上。
事发后,王某被送到医院,可工地支付王某1.1万元住院费后便不再过问,王某的父亲多次与工地交涉,但对方称不会再承担任何赔偿。6月23日,王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走投无路之下,王某的父亲来到合肥148指挥中心。
148中心调查后认为,由于该工地存在安全隐患,承建方对王某的受伤负有一定责任。中心随即派出律师来到工地交涉,起初工地方面置之不理,随后148中心又将此事向瑶海区安监局进行通报。经多次协商,对方最终同意支付4.1万元丧葬补偿费用。(马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