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蒋宏宁实习生赵双艳)今后,我市检察机关将对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等八类犯罪采取适时介入侦查活动。这是8月1日下午,记者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这一主题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向公安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追捕追诉各14人。为进一步维护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决定对大要案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参加讨论,开展引导侦查活动,依法从快批捕。今后经检察长委派或者侦查部门负责人指定,办案人员可对下列八类案件采取适时介入侦查活动。
这八类案件首先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重大恶性的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其次是对重特大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与对在本区或本市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另外是应侦查机关(自侦部门)要求,侦查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适时介入的案件和有关领导或部门批示、交办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