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卡车围堵交通队4小时
致使交通队11次不能出警 指使者被判刑5年6个月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一建筑公司的车因超载被查,公司经理竟指使员工将10辆大卡车开到交通队堵住大门4个小时,致使交通队11次不能出警。
3月22日,被告人刘某因对昌平交通支队沙河交通队依法暂扣自己公司的违章超载大货车的处理不满,作为公司经理,他指使被告人张某将该公司车辆开至沙河交通队,张某又纠集被告人崔某等人将10辆欧曼牌大货车开到沙河交通队,并将该队门口堵住。其间,被告人刘某、张某、崔某等人拒绝挪动车辆,也不交出车辆钥匙,致使沙河交通队被堵长达4个小时,造成该队11次无法出警处理报警事故,其院内的“999”急救站的急救车6次无法执行急救任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崔某无视国法,采用围攻交通执法部门、封锁交通部门的正常出入通道等方法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的工作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昨天记者获悉,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