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联合国安理会7月31日通过了要求伊朗在8月底之前暂停铀浓缩活动的决议。这是伊朗核问题凸显3年多以来,安理会首次以具有约束力的决议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份决议既暗含下一步可能考虑实施制裁的警告,也为可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留下余地。 它标志着伊朗核问题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
决议的核心内容是:如果伊朗不在8月31日之前暂停铀浓缩,安理会将考虑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的规定采取“适当措施”。所谓“适当措施”,指的是安理会可以在国际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经济和外交制裁措施。
但是,决议对采取这种“适当措施”附加了前提条件,即“如需要采取此种补充措施,则必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据此,假如伊朗不执行决议,有关国家并不能直接引用这份决议来制裁伊朗,还必须通过安理会成员国的进一步磋商,再通过一份决议,才有可能实行制裁。
此外,由于伊朗一再强调将在8月22日才会对六国提出的一揽子方案作出答复,决议有意照顾到了伊朗的诉求,特意把执行决议的期限定在8月31日,同时强调六国方案是致力于寻求全面、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的重要努力,暗示只要伊朗同意六国方案即可“过关”,从而为化解僵局提供了可能性。
决议突出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朗核问题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表示要“在原子能机构的框架内专业地、公正地解决伊朗的所有余剩未决问题”。
这说明,安理会内部在安理会是否应对伊朗核问题负责到底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一些国家认为安理会并不适合在解决伊朗核问题方面扮演关键角色,而国际原子能机构拥有解决核问题的专业资源,是解决伊朗核问题更加适合的场所。
伊朗则一再明确表示反对安理会的介入,称这样做不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扎里夫在安理会7月31日通过决议后说,安理会的介入是没有道理的,既缺乏法律基础,也没有现实可行性,决议的目的是把伊朗拉回到谈判桌前,但事实上只会事与愿违。
现在,“球”又回到了伊朗的一边。伊朗如何回应安理会的上述决议将决定伊朗核问题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伊朗如果在8月底之前接受六国方案,自然就化解了可能遭受制裁之忧。但有分析人士认为,伊朗这样做对其有一定难度,因为六国方案虽然表面上含有对伊朗有利的条件,但实际上是要以伊朗放弃自主掌握核技术的权利为代价,这一点是伊朗很难接受的。
如果伊朗不接受六国方案,或是迟迟不做回应,美国肯定不依不饶,笃定要求安理会再次通过决议,对伊朗进行经济和外交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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