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首次被要求述职
大兴出台政协委员考核指标 评价差的委员将被警示
本报讯(记者赵升)从今年起,大兴区的政协委员将首次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昨天,大兴区政协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政协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述职办法(试行)》,政协委员首次有了硬性的管理和考核指标。
出勤情况被列为述职内容
委员述职主要就个人全年的工作进行书面述职,《办法》中规定的委员述职的内容有:委员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报送信息的情况;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情况;委员参加专委会、政协委员联络组、界别活动组活动情况;委员参加区政协会议及活动的出勤情况;委员发挥自身优势,为全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实际贡献,受到党政组织各种奖励情况。
专设办公室管理委员述职
大兴区政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区政协主席会为述职领导小组,并设立述职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各专委会(如文史委、城建委等)主任、机关各委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述职活动结束后,由区政协述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委员述职工作做出总结,向常务委员会议报告。委员个人述职将安排在每年12月份。
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优依据
大兴区政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区政协述职领导小组成员也不能单单听委员述职,还要定期对委员履行职能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述职结束后,各专委会负责人以及委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还要签署意见。《办法》中还指出,对委员的综合评价意见,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对被综合评价意见较差的委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批评教育和警示。
■马上就访
述职有助对委员管理
大兴区政协秘书长李书会告诉记者,政协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了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但是政协在管理政协委员方面,以前一直没有硬性的管理指标。政协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企业经理等各界精英人士组成,在政协参政议政多为兼职身份,因此难以对其考核。比如有的政协委员虽有政协委员名分但很少参加政协的调研活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很低。
大兴区政协此次出台《政协北京市大兴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述职办法(试行)》,也是一种新的尝试,通过要求委员进行述职,提高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以及自我约束能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有助于对委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