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
安理会决议留"两可"空间
□新华社记者王湘江
联合国安理会这份伊朗核问题决议,既暗含下一步可能考虑实施制裁的警告,也为可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留下余地。
如要制裁须再磋商
决议的核心内容是:如果伊朗不在8月31日之前暂停铀浓缩,安理会将考虑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的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所谓“适当措施”,指的是安理会可以在国际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经济和外交制裁措施。
但是,决议对采取这种“适当措施”附加了前提条件,即“如需要采取此种补充措施,则必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据此,假如伊朗不执行决议,有关国家并不能直接引用这份决议来制裁伊朗,还必须通过安理会成员国的进一步磋商,再通过一份决议,才有可能实行制裁。
俄罗斯代表丘尔金认为,决议是向伊朗发出的“谈判邀请”,暗示只要伊朗同意六国方案即可“过关”,从而为化解僵局提供了可能性。
安理会作用有争议
决议突出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朗核问题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表示要“在原子能机构的框架内专业地、公正地解决伊朗的所有未决问题”。
这说明,安理会内部在安理会是否应对伊朗核问题负责到底的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一些国家认为安理会并不适合在解决伊朗核问题方面扮演关键角色,而国际原子能机构拥有解决核问题的专业资源,是解决伊朗核问题更加适合的场所。
美国无疑希望安理会负责到底。美国的目的是想通过“用尽外交手段”的方式来争取国际支持,孤立伊朗,为将来采取进一步行动埋下伏笔。因此,让联合国安理会介入伊朗核问题是美国实现其上述战略意图的一个必需的步骤。
“球”又回到伊朗边
现在,伊朗如何回应安理会的上述决议将决定伊朗核问题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伊朗如果在8月底之前接受六国方案,自然就化解了可能遭受制裁之忧。如果伊朗不接受六国方案,或是迟迟不做回应,美国肯定不依不饶,笃定要求安理会再次通过决议,对伊朗进行经济和外交制裁。但是,美国实际上也一直在对伊朗实施着一系列的经济制裁,所以新的制裁能否奏效也让人怀疑。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