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徐雅维)7月31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由省建设厅精心组织全省20多家设计单位深入农村广泛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后而确定的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21套指导性方案已经完成,其中关中9套,陕南7套,陕北5套,供各地根据实际选择建设。
方案突出了活动中心的综合功能,体现了简洁、明快、实用的原则,既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又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风俗民情等方面的因素,选择1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地域跨度比较大,地区差异比较明显的县(市、区)可以选择两套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省建设厅要求,建设项目中属新建或危房重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严格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施工,做到建设标准统一、色彩式样统一、建筑标识统一;条件允许的村,可在保持总体设计风格和建筑结构的前提下扩大建筑面积,但不得增加基层债务和群众负担。属需要改造活动场所的村,必须将确定的设计方案与原有房屋有机结合,尽量做到建筑风格统一、色彩式样统一、建筑标识统一。 |